我是今年3月上旬去海门智达建科上班的,合同期是一年。报名时我的工资是定在21.6元每小时,由于公司管理层管理混乱,领导层对员工的待遇七扣八扣,想尽办法让员工多做事,少拿钱。高温费打折扣,每月拿十天,八天的不等……从十月份开始连夜班费也取消了,我们几个人因他们所谓的生产需要调动到别的岗位,还得降薪,从每小时21.6元,降低为19元。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也就是说每月下来有近1000元的收入减少,1000元是一个低保户也拿不到的工资,是1.5个低保人生活标准。企业难道就这样对职工的福利待遇进行任意的剥夺吗,难道就这样可以肆无忌惮去变更同员工签订的一年期限的合同内容吗?
合同在公司人事部拿不到的,我的诉求是还一个公道,遵守企业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海门某单位变着法儿克扣员工工资,希望企业能遵守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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